刑事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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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2019年1月18日,犯罪嫌疑人陳某(山東濟南人)在家中被沛縣公安局沛城派出所民警抓獲,其因在微信中作為中介聯系交易一輛盜搶車輛,涉案價值10余萬元,其個人獲利1000元,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,被沛縣公安局刑事拘留,關押在沛縣看守所。陳某的妻子盧某于2019年1月24日來到沛縣找到江蘇蘇韻律師事務所段文超律師,委托段律師作為陳某的辯護律師,段律師隨即到沛縣看守所會見陳某,了解案情后,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,得到公安機關的許可,陳勇于2019年2月15日取保候審釋放回家,后續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,段律師的代理辯護工作還在繼續。
文章內容
2019年1月18日,犯罪嫌疑人陳某(山東濟南人)在家中被沛縣公安局沛城派出所民警抓獲,其因在微信中作為中介聯系交易一輛盜搶車輛,涉案價值10余萬元,其個人獲利1000元,涉嫌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,被沛縣公安局刑事拘留,關押在沛縣看守所。陳某的妻子盧某于2019年1月24日來到沛縣找到江蘇蘇韻律師事務所段文超律師,委托段律師作為陳某的辯護律師,段律師隨即到沛縣看守所會見陳某,了解案情后,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,得到公安機關的許可,陳勇于2019年2月15日取保候審釋放回家,后續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,段律師的代理辯護工作還在繼續。